按照国家统计局、江西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,2023年抚州市人口变动抽样调查采取多阶段、分层、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,全市共抽取234个村级单位为调查样本,调查人口3万余人。现将根据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数据推算的全市2023年常住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:
一、常住人口总量
2023年末,全市常住人口356.26万人,比2022年末减少1.64万人,减少0.46%。
二、城乡构成
202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,城镇常住人口212.75万人,乡村常住人口143.51万人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(城镇常住人口占全部常住人口的比重)59.72%,比上年末提高1.14个百分点。
三、年龄构成
202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,0-15岁人口75.88万人,占总人口的21.30%,其中0-14岁的人口为69.59万人,占总人口的19.53%;16-59岁的人口为214.31万人,占总人口的60.16%;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66.07万人,占总人口的18.54%,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7.73万人,占总人口的13.40%。与2022年末相比,0-15岁人口占比下降1.05个百分点,16-59岁人口占比提高0.01个百分点,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提高1.04个百分点,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提高0.35个百分点。
四、性别构成
202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,男性人口184.14万人,占总人口的51.69%;女性人口172.13万人,占48.31%。总人口性别比(以女性为100,男性对女性的比例)为106.98,比上年末下降0.04。
五、人口自然增长
2023年全市出生人口2.41万人,比上年减少0.29万人;死亡人口2.72万人,比上年增加0.17万人。人口出生率6.74‰,比上年下降0.79个千分点;人口死亡率7.61‰,比上年上升0.49个千分点;人口自然增长率-0.87‰,比上年下降1.28个千分点。
六、地区分布
全市11个县(区)中,常住人口超过100万人的有1个,在30万人至40万人之间的有2个,其余8个县区常住人口总数均低于30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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